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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警惕 高薪伪装下的职场陷阱 时间:2020/8/11 阅读:2874 次
实习就业网(www.shsxjy.com)实习生导语:今年毕业的大学生已投入到找工作之中。对八百万数量之巨的大学毕业生群体来说,工作“试用期陷阱”值得关注。一些工作试用期频现程序违规、超期设置、待遇打折等诸多怪现象,更为某些用人单位获取“廉价劳动力”提供了理由。

对即将走向社会的大学生来说,需要警惕防范哪些“霸王潜规则”?这些“不靠谱”的怪相缘何肆意任性?“我通过面试啦,不过要经过一年试用期才能正式入职。”“试用期工资多少?”“基础底薪的一半。”“签订正式合同了吗?”“正式入职时才能签。”这段对话,很多大学毕业生看来再正常不过。然而,记者调查发现,试用期虽是劳资双方打量彼此的一个窗口,不少大学生却透过这窗口,看到了很多闹心事。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情况呢?

有人调查过,90%的大学生面对公司抛出的高薪橄榄枝毫无抵抗力,高收益高风险,高薪背后需要员工付出的又是什么呢?工资重要不?当然重要,工资是自我价值最直接的体现。今年春季,某大学2015届毕业生小黄应聘上了安徽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文案职位,却在入职前被告知底薪8K,不过劳动合同要在3个月试用期考核通过后才可签订。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,公司却推脱称,转正要等领导出差回来决定。“一直拖了4个月,我等不下去便辞职了。”

刘洋是今年的应届大学毕业生,经过一番“海投”终于找到了工作,并和公司商议试用期3个月。“疫情期间工作不好找,在说公司开出的高工资让我无法拒绝,公司又说试用期没工资,我想着熬一熬就过去了,于是便答应了。”但让他无法接受的是,试用期结束公司却拒绝给他转正,也不支付任何工资。刘洋不愿再耗下去,选择了离职。

在高薪的诱惑下,先“试用”再签合同现象严重。劳动合同法规定“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。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,试用期不成立,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”。然而记者梳理发现,试用阶段不签劳动合同、仅仅签订试用期合同等情况比比皆是。

试用期成“随意期”。“试用”多久才正常?劳动合同法采用把试用期与合同期限相挂钩的制度,明确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。然而记者发现,现实中试用期屡屡超期、甚至无端续期。家住安徽某市的李冰去年起就职于当地一家传媒公司,合同上注明试用期为3个月,然而到期后,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却以“试用期时间太短,了解不全面”为由,提出再进行为期一年的“考察期”,期间依旧无法享受到正常的福利待遇。

近年来职场陷阱种类繁多,并不断更新。的确有一些公司利用毕业生急切找工作的单纯心理,为其“量身打造”骗局。“培训贷”就是以高薪为诱饵吸引毕业生,在刚入职员工“培训费”上做手脚。一些“被贷款”的毕业生甚至会按公司指示,以劳动者个人名义向借贷软件进行贷款,如没有如期还款,还会接到贷款公司的催收电话,也曾出现过贷款公司恐吓、威胁贷款人及其亲属的情况。

当然,在这里并不是让大家选择“离家近加班少工资高”的工作,毕竟这样的工作也不多啊。只是大家在选择高薪工作的同时,要考量这背后的风险、责任、压力是否自己所能承受,这份工作是否适合自己现阶段的发展需求。贪恋眼前的高薪洼地,失去的很可能是整片海洋。的确,高薪是许多人努力工作的一生追求,毕竟我们的生活都离不开柴米油盐,但从生命的意义来看,除了物质的追求,我们的生活似乎还应该追求点什么。


作者:人和 来源:实习就业网原创